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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动物:BALB/c成年小鼠,体重18-22g。
实验分组及受试样品给予时间:实验室自制样品分别设三个剂量组(低剂量组、中剂量组、高剂量组),另外设一个正常对照组,实验小鼠除每天给予基础饲料和水外,每天灌胃受试样品一次(正常对照组灌胃生理盐水),受试样品给予时间为28天。
缓解体力疲劳活性实验分组设计
样品 | 组别 | 灌胃浓度 |
正常对照组 | 生理盐水 | 生理盐水 |
海参肽 | 低剂量组 | 85mg/kg |
中剂量组 | 170mg/kg | |
高剂量组 | 340mg/kg |
1、 负重游泳实验
仪器与器材:游泳桶、电子天平、铅皮
实验步骤:参照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》2003版进行。具体为:末次给予受试样品30min后,将尾根部负荷5%体重铅皮的小鼠置于游泳桶内游泳。水深不少于30cm,水温25℃±1.0℃,记录小鼠自游泳开始至死亡的时间,即小鼠负重游泳时间。
样品 | 游泳时间(S) |
正常对照组 | 852±315 |
海参肽低剂量组 | 1330±746* |
海参肽中剂量组 | 1455±850* |
海参肽高剂量组 | 1020±570 |
备注:*表示显著性差异(P<0.05)
**表示极显著性差异(P<0.01)
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,海参肽的三个剂量组与正常对照组相比,小鼠游泳时间均延长,且低、中剂量组与对照组相比,存在显著性差异。
2、 血清尿素氮测定
材料与试剂:小鼠血清,血尿素氮测定试剂盒(南京建成生物工程研究所),其他试剂均为分析纯。
实验步骤:末次给予受试样品30min后,在温度为30℃的水中不负重游泳90min,休息60min后采血。小鼠拔眼球采全血约0.5ml(不加抗凝剂)。 置 4℃冰箱约3h,血凝固后2000r/min离心15min,取血清备用。血清中的尿素在室温下可稳定24h,在4~6℃可稳定7d以上。参照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》(2003版)用二乙酰-肟法测定。测定步骤按试剂盒操作。
样品 | 尿素氮含量(mmol/L) |
正常对照组 | 10.72±1.75 |
海参肽低剂量组 | 10.24±3.01 |
海参肽中剂量组 | 7.59±1.32* |
海参肽高剂量组 | 10.09±3.41 |
备注:*表示显著性差异(P<0.05)
**表示极显著性差异(P<0.01)
从试验结果来看,海参肽中剂量组与对照组相比存在显著性差异,其他组与对照组相比没有显著性差异,但低剂量组与高剂量组在尿素氮含量上均比正常对照组含量少,虽然没有显著性差异,但是有一定的效果。
3、肝糖原测定
仪器:分光光度计、离心机、手持式匀浆机、电子天平、移液器
材料与试剂:小鼠肝脏,肝糖原测定试剂盒(南京建成生物工程研究所),其他试剂均为分析纯。
实验步骤:末次给样后30min处死动物,取新鲜肝脏样品,用生理盐水漂洗后用滤纸吸干,称重。用手持式匀浆机充分匀浆后,离心取上清,按试剂盒操作进行测定。
样品 | 肝糖含量(mg/g) |
正常对照组 | 1.61±0.18 |
海参肽低剂量组 | 2.93±1.12** |
海参肽中剂量组 | 2.83±0.81** |
海参肽高剂量组 | 2.86±0.47** |
备注:*表示显著性差异(P<0.05)
**表示极显著性差异(P<0.01)
从试验结果来看,各组与对照组之间相比均存在极显著性差异,说明该项实验结果为阳性。
结论:在缓解体力疲劳方面,海参肽具有明显的效果。